樓字屋字裝備 – 業主立案法圃的權利及責任
根據大廈公契及《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 管理委員會及所有業主必須遵行所有業主立案法團於會員大會通過的決議案。業主立案法團是代表業主負責樓宇公用部份的控制、管理及行政工作, 例如:
- 樓宇的維修及保養
- 執行政府的工程命令
- 執行大廈公契的規定
- 聘請樓宇管理人員
- 財務管理
- 購買樓宇保險
- 消防安全
- 防止罪案及保安
- 環境衛生
- 遵守「大廈管理及維修工作守則J
法律上, 業主立案法團須為業主承擔在管理樓宇公用部份方面的法律責任。
假如業主對管理委員會的工作表現感到不滿意, 而這些問題又未能在管理委員會的層面上解決, 那麼業主可循以下途徑提出投訴:
- 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在收到不少於5% 業權份數的業主的要求後,
須在14 天內就此要求, 召開業主立案法團會員大會;
- 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提出申請, 要求該處就樓宇管理事宜作出仲裁;
其他法律事宜, 業主應尋求法律意見或聘請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