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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字屋字裝備 – 違例建築物或僭建物

樓字屋字裝備 – 違例建築物或僭建物

業主有法律責任自動拆除其物業內
的違例建築物, 並盡快按核准圖
則將物業修復至原來獲批准的
狀況。個別業主如在進行修
葺或拆除僭建工程方面遇
到經濟困難, 可向屋宇署
的「樓宇安全貸款計劃」
申請貸款。
業主立案法團可按大廈公契, 向個別業主提出民事訴訟, 要求他
們停止搭建或拆除在公用地方的違例建築物。屋宇署會優先處理
那些正在搭建的違例建築物,以遏止它們的擴散。

本章4.2.2 (a) 節列載了一些指引, 指導市民在收到屋宇署發出的違例建築工程清拆令時應怎樣遵守。

認識樓宇的維修及管理: 僭建物

(iv) 僭建物

許多常見的僭建物均與「 單梯樓」 有關。除了一般外牆的附加物外, 很多僭建物都會影響走火通道, 對住客構成極大的危險。常見的例子包括:

• 拆除防煙間的門, 或將它更換為非防火玻璃門;

• 在防煙間、梯間或梯台安裝鐵閘或門, 阻塞走火通道;

• 搭建天台建築物;

• 將通往天台的門上鎖;

• 在地下店舖加建或擴建閣樓, 並在
梯間設置新的門口去閣樓; 及

• 在梯間加建門口, 以便將單位分間。

任何人士均不可進行上述任何工程, 包括違例將任何樓層或單位更改作不配合原來指定的用途。屋宇署會就這些違規之處發出命令, 要求個別業主或所有業主修復。

( c ) 使用不當、更改用途及申領牌照

(i) 概述

樓宇的每一部份均有其指定用途, 通常稱為「核准用途」, 如作為住宅、辦公室、店舖、課室、機房、走廊、停車場、管理員辦事處、工廠、貨倉、遊樂場、會所等等。在樓宇落成後, 建築事務監督會發出「佔用許可瞪」( 俗稱「入伙紙」), 概括列明在屋宇署批准的圖則上所標明有關樓宇及其不同部份的核准用途。